反倾销税(Anti-Dumping Duties)——Alpha海服跨境百科

定义与概念基础 #

反倾销税是一种进口附加税,当进口国主管当局经过调查,确定某一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本国市场,并对本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损害、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新建国内产业严重阻碍时,进口国可依法对该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。正常价值的确定通常有三种方法: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价格;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;以原产国生产成本加合理销售费用、管理费用和利润所构成的结构价格。例如,原产于 A 国的某产品,在 A 国国内市场售价为 100 美元 / 件,而出口到 B 国时售价仅为 80 美元 / 件,经 B 国调查若符合相关损害标准,就可能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。

征收目的 #

  1. 保护国内产业:核心目的在于维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公平竞争环境。当外国产品以倾销价格大量涌入,会使国内同类产业的市场份额被抢占,企业营收减少,可能导致工厂减产、工人失业等。如 B 国的钢铁产业,因大量低价进口钢铁冲击,国内钢铁厂订单减少,不得不削减产能,通过征收反倾销税可提高进口钢铁价格,使国内钢铁企业获得喘息空间,恢复一定竞争力 。
  2. 矫正不公平贸易:倾销行为破坏了国际间基于比较优势的正常贸易秩序。征收反倾销税促使进口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,让贸易竞争基于产品真实成本和质量,而非不正当低价,从而保障国际贸易的公平性 。

征收条件 #

  1. 倾销存在:需证实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。这要求调查机构收集产品在出口国国内销售、对第三国出口以及生产成本等多方面数据进行对比分析。如对 C 国出口到 D 国的服装调查,要详细核算 C 国服装生产成本、国内销售价格及在其他国家销售价格等 。
  2. 损害发生:倾销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、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新建国内产业严重阻碍。实质损害考量因素包括国内产业产量、销量、市场份额、利润、就业等指标下降情况;实质损害威胁基于倾销趋势、出口国产能等因素判断未来损害可能性;对新建产业阻碍则关注新产业建立过程中因倾销产品导致的投资、生产计划受阻等 。
  3. 因果关系成立:必须证明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即国内产业损害是由倾销产品造成,而非其他诸如国内经济形势变化、消费者偏好改变等因素主导 。

征收程序 #

  1. 申请与立案:通常由进口国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、法人或有关组织向主管当局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,申请需包含倾销、损害及因果关系初步证据。主管当局审核后决定是否立案,立案后会发布公告 。例如,D 国国内某产业企业联合向本国商务部提交对 E 国某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申请,商务部评估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立案调查 。
  2. 调查阶段:主管当局向涉案各方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信息,可实地核查企业生产、销售记录等情况,期间还会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。调查时间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,特殊情况可延长 6 个月 。如调查期间,主管当局向 E 国出口企业及 D 国进口商、下游用户等发放问卷,了解产品价格、成本、销售渠道等信息 。
  3. 初裁与终裁:初裁若认定倾销和损害存在,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,如征收临时反倾销税,临时措施实施期一般不超过 4 个月,特殊情况可延长至 9 个月。终裁确定倾销幅度和应征收反倾销税税额,反倾销税征收期限一般不超过 5 年,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。

税额计算 #

  1. 倾销幅度确定:倾销幅度是反倾销税税额计算基础,即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之间的差额。例如,某产品正常价值为 120 美元,出口价格为 100 美元,倾销幅度 =(120 – 100)÷ 100 × 100% = 20% 。
  2. 税额计算方法:反倾销税税额 = 完税价格 × 反倾销税税率。其中,完税价格一般为 CIF 价(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价)。假设某批进口产品 CIF 价为 10 万美元,反倾销税税率经裁定为 15%,则需缴纳反倾销税税额 = 100000 × 15% = 15000 美元 。

对跨境贸易的影响 #

  1. 对出口商:反倾销税大幅提高出口产品成本,降低产品在进口国市场价格竞争力,严重时可能导致出口商失去进口国市场。如 F 国某电子产品出口商,因被 G 国征收高额反倾销税,产品价格优势丧失,出口量锐减,不得不缩减产能或开拓新市场 。
  2. 对进口商:进口成本增加,利润空间被压缩,若无法将成本转嫁给下游消费者,经营压力增大。同时,进口商可能需应对复杂反倾销调查程序,提供各类资料,增加运营成本 。
  3. 对消费者:短期内,消费者可能因进口产品价格上涨,减少对该产品消费,或选择价格更高的国内替代品,消费福利降低。长期来看,若国内产业因反倾销措施得到发展,可能提供更多优质产品,消费者有更多选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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